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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13 浏览次数:250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3 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 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能够按照要求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 22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1 个,为“盘锦金融”政务微信,存在问题为监测时间点前 2 周内无信息更新。

  

  二、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办、省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继续做好 2020 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 1 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 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 1 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要在解决“僵尸”“睡眠”等底线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便捷性、实用性,不断完善网站各项功能,提高网上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体制机制,立足实际开设和用好政务新媒体,避免盲目开设,后期无人运维,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强化通知公告、工作进展等各类防控信息报送。

  

  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更新和维护,对本次通报的政务新媒体,涉及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 4 月 14 日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达标。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