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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2-14 浏览次数:256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能够按照要求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本月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9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办、省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继续做好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


  2.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到栏目里,细化到内容中,确保信息发布的字体样式、排版格式、页面美观等达到规范要求。


  3.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安全监管。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加强信息发布、网络防护、监测预警、热点回应等工作,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快速协调处置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本单位、本部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坚决杜绝出现单项否决情况,确保本部门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合格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