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9月份,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力度,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9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及各部门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认真开展网站维护工作,未发现不合格网站。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及各部门开设的19个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三)网友找错情况。9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4件,均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完毕。
二、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及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逐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本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合格达标。
(二)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及各部门要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政务新媒体定位,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对存在建而不管、无人运维、长期不更新等严重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