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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应急管理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提醒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03 | |
主 题 词: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提醒
现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的关键期,为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防止灾情、疫情相互叠加,引起社会恐慌,提出以下工作提醒:
地震系统要做好震情监测和会商研判工作,有情况及时报告。
应急系统、地震系统保持紧密联系,有情况及时沟通,各地应急局要密切关注本地区的震情情况。
如果发生有感地震,地震系统要快速做出震情趋势判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部门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起社会恐慌。
如果发生破坏性地震,要第一时间对疫情定点医院安置、避难场所、安置点的疫情防治工作提出决策建议,在人员疏散、转移安置、交通管制等环节充分考虑疫情问题。
希望相关人员结合工作职责进行深入思考,提出工作建议,做到有备无患。
通过与省地震局的沟通,现阶段我省震情形式平稳。由于四川成都今天发生5.1级地震,特做此工作提醒,希望大家集思广益,做到有备无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