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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838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前三季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前三季度,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积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辽宁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19〕1号)、《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盘政公协发〔2019〕1号)精神,认真对照省政府年初工作部署,以省政府考核指标为重点,紧盯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狠抓制度建设,不断推进主动公开向纵深发展,依申请公开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较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三季度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体系。市、县区、部门的政务公开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盘山县、大洼区、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大洼区、兴隆台区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人员。市公安局、市应急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智慧城市运行中心也加大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明确了承接科室和责任人。各县区、经济区认真搭建网站、新媒体公开平台,积极与本地区宣传部门沟通联络,定期互通情况,提供技术支撑,及时完成相关发布工作。
(二)及时落实专项检查任务。市政务公开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专项检查工作迎检的通知》,明确了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做了更新。10月15日,全市召开了政务公开培训会议,依据省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指标内容,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复议实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进行培训,全市67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明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网站栏目建设标准,信息公开内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重点栏目调整已完成,一级栏目23个,二级栏目121个, 由35个部门进行日常维护更新。各县区、经济区完善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盘山县设立26个栏目、双台子区设立19个栏目、兴隆台区设立23个栏目、大洼区设立21个栏目、辽东湾新区设立16个栏目,保证了信息公开有效推进。
(三)深入推进制度和平台建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制度和平台建设的意见》(辽政办发〔2018〕55号)要求,不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及执行结果公开。印发了《盘锦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盘锦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一系文件。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也结合工作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对信息指南、目录进行梳理,在网站公开。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行动快、力度大,保证了本部门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
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和政府会议栏目,积极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建立了公众有序参与决策平台,形成收集筛选、采纳公众建议工作机制。市长对《盘锦市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进行了解读。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印发政策性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好解读工作。大洼区政府认真回应政务舆情,受到群众点赞。市司法局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辅助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发布“居民身份证全城通办”“ 四大远程会诊中心建设情况”“ 2018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及2019年工作安排”等群众关注信息。
(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兴隆台区、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图书馆等19家部门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新媒体等方式公开信息,将新媒体和网站相结合,满足了城乡居民多样化信息公开需求。
二、存在问题
(一)制度建设落实不到位。有的县区和单位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未按政务公开领导工作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对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重视。
(二)网站专栏发布信息不全面、不及时。个别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设置不全或栏目下无内容,有的信息长期不更新;个别单位发布信息停留于一般工作动态,未按要求发布具体政策内容,没有群众想要查询的相关数据,存在着浅层公开和假公开问题;个别单位通过网站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全面,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20个工作日时限,各县区网上信息公开时间多数在9月份,未按要求及时更新;个别县区网站社会公益事业栏目未归类,人大建议提案栏目未归类;个别单位意见征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单位栏目信息数量少、质量不高 ;有的单位放管服信息、执法信息数量少。
(三)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不到位。个别单位至今未启动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公开工作;个别单位存在不按规定时限报送文件解读材料或报送格式不规范;个别单位文件解读信息报送不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督办函督办后,还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文件解读信息。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对照省政府政务公开专项检查指标开展自查。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专栏主动公开信息是省政府考评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省政府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打分的重要参考。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栏目内容公开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照公开事项,找出公开盲点,努力解决,确保按省指标要求公开内容不漏项、公开日期不超时。
(二)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按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通过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的文件,文件解读在正式文件公开后,在网站上同时公开,不能同一时间公开的,需在3日内公开。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重点抓好依申请公开规范性、时效性、告知答复工作,做好跟踪服务。按要求编制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登记台账,做到有据可查。
(四)要加强业务人员队伍建设。各县区、辽东湾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稳定政务公开队伍,加强前后任工作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平稳运行。要将业务培训贯穿全年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加强队伍管理,对责任心不强,致使工作中出现迟报、虚报、漏报的人员要及时换岗,重点解决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和拖沓应付现象。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