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九届第24次常务会议
3月1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主持召开市政府九届第2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及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盘锦全面振兴新突破系列文件,以及《盘锦市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盘锦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盘锦大米品牌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关于规范盘锦市户外广告管理的若干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推动两会精神在盘锦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盘锦篇章。
会议强调,全面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要求,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一要务,认真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实施“增强发展动能、推进振兴先行”十大行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全力以赴扩大有效投资,千方百计提振消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会议指出,制定出台全面振兴新突破系列文件,是辽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盘锦实践,为推动盘锦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中走在前列提供了行动纲领。要把实施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激发斗志,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好系列文件的贯彻落实,统筹推进重大任务、重大工程、重大改革、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努力在“工业增长、乡村振兴、打造石化及精细化工全产业链、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央地合作”等五个领域为全省作出突出贡献,全力推进实施三年行动盘锦实践。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重要意义,加快建立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价值评价、经营开发、保护补偿等机制建设,加快完善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具有盘锦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会议指出,节能减排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一项硬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重点行业绿色升级改造、园区节能低碳发展、城镇绿色节能改造、交通物流节能低碳发展、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等方面,强化节能减排管理,明确目标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大力实施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专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成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实施盘锦大米品牌提升工程是打造特色品牌优势农业,加快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要以提升盘锦大米品牌,提高盘锦大米质量和竞争力为目标,全方位推进盘锦大米品牌建设,全力推进盘锦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将“盘锦大米”品牌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
会议强调,要以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为契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户外广告管理水平,营造安全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杜鑫、段家喜、贾洪琳、徐同连、任振波,市政府秘书长王冰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