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稳岗就业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稳岗就业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人社局积极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7-06-02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人社局积极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服务
近日,市人社局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内容,深入领会文件精神,以“稳就业惠民生助发展”为中心内容,紧紧围绕“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的工作重心,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做好我市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工作。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我市有意愿创业和已经创业的群体进行创业就业政策扶持,提供创业咨询、创业项目开发、创业指导和跟踪扶持;支持创业基地的发展,培育创新创业公共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交流渠道,展示创业成果,培育创业文化;强化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创业质量,帮助他们早日成功创业。
加强职业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失业人员的转岗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适应新职业变化的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技术人才队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广订单式培训、校企合作等培训模式,依托企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创新型模式的培训,对企业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为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员工就业岗位。
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培训优惠政策,针对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为他们进行失业登记,并及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方面的就业服务,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让更多的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兴隆台区人社局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