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扶贫 > 脱贫攻坚

索 引 号: govsnyncj-2021-038712 主题分类: 脱贫攻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2020年扶贫脱贫进展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1-19
主 题 词:

盘锦市2020年扶贫脱贫进展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805

20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盘锦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3月6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3月21日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将精准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决克服扶贫任务不重的麻痹思想和一兜了之的简单做法,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全域开展精准帮扶,全市相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提升。

一、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一是3月26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3月6日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3月21日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认真分析了我市精准帮扶工作形势任务,形成了压实精准帮扶责任、提升精准帮扶质量、完善精准帮扶措施、加强精准帮扶监管等落实意见。

二是4月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在3月6日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3月21日全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明确我市要结合精准帮扶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抓细抓实抓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帮扶工程,增强镇村开展民生、扶贫能力,确保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时,要继续抓好对锦州义县和葫芦岛青山沟村帮扶后半篇文章,深化区域合作,促进协同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是4月16日召开全市精准帮扶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总结2019年精准帮扶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会上印发了《盘锦市2020年精准帮扶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责任,做到“六个精准”,压实“十项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是开展“大督查、大普查、大排查”工作。6月4日,召开全市精准帮扶“大督查、大普查、大排查”工作会议,下发了《盘锦市精准帮扶“大督查、大普查、大排查”工作方案》,对全市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开展“大督查、大普查、大排查”。一是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核查、数据比对等督查方式,对1709户、4219人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逐户调查核实,认定我市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果稳固、脱贫成效明显,“两不愁三保障”得到充分保证,年人均纯收入均远高于国家和省标准。11月所有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国扶系统内全部销号。二是各县区通过大普查和入户排查确定全市无新识别返贫人口。

二、精准帮扶工作成效

(一)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盘锦市原有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1709户、4219人,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将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中59户、108人低保人口纳入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实现低保兜底。

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将全市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纳入盘锦市精准帮扶大数据应用平台管理。完成“二维码”信息填报工作,实现了信息化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盘山县2020年投入资金26.4万元,与人保财险合作实施“防贫保”项目,重点解决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因病、因学、因灾致贫返贫问题。截至10月末,盘山县“防贫保”项目已结案件81件,保险理赔15.2万元。

四是实施帮扶项目。盘山县落实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资金764.5万元,发展设施农业、肉牛养殖、红树莓种植加工等项目,直接带动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就业300余人,受益总人口4112人。

五是落实相关政策。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实施每人每年100元医疗补充保险补助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分别给予全额救助和50%救助的缴费救助政策。对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中在校生445人、学龄前54人,全面落实助学金资助、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生活补助等政策。

2020年,盘山县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现有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1685户、4112人进行了调查评估。经核实,建档立卡已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923元,远超过国家贫困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

(二)全面开展精准帮扶

2020年,全市相对贫困人口7129户、11036人,为高质量开展精准帮扶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实施产业帮扶。发挥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主体作用,通过产业带动、技术支撑、质量提升带动相对贫困人口发展稻蟹综合生态种养模式,实现亩均增收270元。

2.实施就业帮扶。全市4个县区组织开展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公益岗位就业、企业帮助就业、产业吸纳就业等方式实现新增就业303人。

3.实施健康帮扶。实施家庭生活困难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1755例;城区贫困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全部完成;医疗救助对象3.6万人次,发生医疗费用总计约9879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7%。医疗救助待遇位居全省前列。

4.实施兜底帮扶。2020年低保标准年人均达到8760元。截至目前,全市低保对象6568户、10424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7831万元;发放价格补贴91452人次,补贴资金384.8万元。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救助标准由原上浮30%提高到80%。完成78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5.实施住房帮扶。2020年圆满完成农村24户危房改造工作。农村危房改造竣工率、档案录入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6.实施教育帮扶。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各级各类教育扶困助学体系,对不同阶段教育的学生采取不同的优抚政策。2020年共资助不同阶段教育的学生30978人,资助金额3345.12万元。

7.实施消费帮扶。一是动员全市机关单位积极开展扶贫产品公益直播活动,购买助农产品7.07万元。二是邀请各大直播网站盘锦籍网红主播入驻福街广场,直播售卖盘锦特色农产品扶贫活动,通过直播售卖,共售出特色农产品500余种,销售额达400万元。

8.实施金融帮扶。举办多种形式各类金融帮扶对接活动10余次。组织11家涉农金融机构30余种特色金融产品在盘锦市乡村振兴博览会金融展示厅参展。2020年,银行机构投放企业贷款481.74亿元,同比增长5.46%。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新增投放1280笔、1.31亿元。

9.实施社会帮扶。一是通过“走亲戚·在行动”活动对符合条件的11055户相对贫困人口开展帮扶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二是深入开展“百企联百村 同走致富路”精准帮扶行动,组织盘锦市各类商会、促进会相关会员积极开展扶贫慰问送温暖活动,2020年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达51.15万元。

10.实施党建帮扶。一是选优配强村支部书记,发挥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作用,培育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发展壮大村级经济。二是市八大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开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专栏,盘锦百名驻村第一书记为本村特色产品和特色产业代言短视频,赢得了广泛赞誉,点击量和留言量均创新高。

11.推进精准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提升公交、燃气、垃圾处理、生活用水、污水处理等城乡一体化工程。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持续提高,相对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12.加强疫情期间救助工作。组织各县区向全市7059户困难家庭发放疫情防控保障物资,共发放口罩172590个、豆油14118桶。向村社区发放84消毒液500瓶、酒精340桶、消毒粉280袋,向全市养老机构发放微波炉40台、豆油4068桶,向县区级以上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发放口罩5000个,帮助贫困人口渡过难关。

通过落实精准帮扶措施,全市相对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均达到8760元以上。生活保障明显,生活质量明显提升。

(三)开展省内对口帮扶

落实省内对口帮扶任务,3月9日市委书记、市长汤方栋会同辽河油田公司主要领导一行赴锦州义县开展帮扶调研,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帮扶资金1000万元。北沥公司落实葫芦岛市青山沟村帮扶资金30万元,为对口帮扶地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决做到“四个不摘”,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按照“巩固、提升、预防”的总要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长效机制,拓展“防贫保”等相对贫困人口保障机制,持续提高帮扶质量。

一是做到 “九个不变”。贯彻落实辽宁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接续减贫的意见》,落实“九个不变”要求,持续巩固精准帮扶成果。

二是突出帮扶重点。突出因病、因残相对贫困主体帮扶工作,落实帮扶责任,精准帮扶政策,确保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

三是创新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相对贫困人口,加强技术培训,因人因户精准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多渠道增加收入。

四是完善管防机制。调整完善盘锦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系统,发挥“二维码”明白卡信息管理作用,实现全域相对贫困人口精准帮扶信息动态管理,推广“防贫保”项目,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

五是做好对口帮扶。坚持帮扶力度不减、标准不变,继续做好对锦州义县、葫芦岛青山沟村对口帮扶工作,确定帮扶项目,落实帮扶资金,持续巩固对口帮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