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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mzj-2022-125429 | 主题分类: | 综合业务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千万资金保障 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8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千万资金保障 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今年供暖期前,盘锦市进一步落实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工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困难家庭冬季取暖救助的意见》,扩大取暖救助政策覆盖面,明确将单人保家庭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纳入取暖救助范围,同时提高集中供暖单人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标准。意见规定,集中供暖救助面积标准不高于住房建筑面积75平方米。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在救助上限以内的,按该套住房实际应缴纳的合规取暖费用全额救助。集中供暖救助金不直接发给困难家庭,由各县区民政部门与供暖单位结算。分散取暖的困难家庭,每户每年按1000元标准救助,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一次性发给困难家庭。今年,盘锦市财政已拿出1005万元取暖救助资金,确保取暖救助工作顺利实施。10月25日零时起,盘锦市城区供热企业准时开栓供热,全力保障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