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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wsjkwyh-2021-064332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
主 题 词: |
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不能放松。市卫生健康委、市卫健中心提醒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支持配合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一、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好的办法,有助于建立群体免疫屏障,减缓并最终阻断疾病流行,保护个人和家人的健康。我市已开设60多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请大家尽早接种疫苗。按照我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计划安排,8月25日前12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将全部结束。
三、坚持非必须不出境、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隔离医学观察、行踪轨迹排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如因不报备而造成疫情传播,个人将承担法律后果。
四、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在商场、餐厅、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场所,积极配合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在医院就诊时,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以及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行业高风险暴露人员,应正确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