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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入境人员自我心理保健要点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29 | |
主 题 词: |
入境人员自我心理保健要点
一、及时获悉健康知识,规范自我防护行为
及时通过权威渠道获悉新冠肺炎相关知识以及自我防护的措施办法。对不理解的信息可向专业人员咨询,获得澄清与解释。不信谣、不传谣。规范防护行动,避免过度焦虑和盲目恐慌。
二、梳理人人有责态度,积极配合防范措施
树立对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负责人的态度,正确理解传染病防范理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统一管理、隔离、转运。
确保自身健康得到充分、及时保障。
遇到困难,与工作人员沟通交流,获得理解,共同解决。
三、保持生活作息规律,形成良好生活习惯
逐步调整时差,恢复正常作息时间,熟悉国内生活。
1.规律饮食,营养均衡。
2.不喝酒、不吸烟,保证每日睡眠7-9个小时。
3.坚持每日适量运动,保持心情愉悦,提升自身机体免疫力。
四、适应工作学习变化,把握休闲娱乐节奏
尽快适应在特殊阶段的工作,学习环境和条件的变化,制定合理计划,有效利用时间,注意劳逸结合。
找到或培养适宜、健康的休闲娱乐方式,做好时间的控制和节奏的把握。
保持放松、平和的心身状态。
五、保持自我积极心态,及时获取社会支持
客观、全面、理性地看待疫情做造成的影响,合理关注自身、他人以及周围环境积极的一面。
保持自信、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有效方法和技巧调整情绪。愿意与家人、朋友、同事等分享内心的感受和想法,获得帮助和理解。
六、敏锐觉察心理状况,主动寻求专业帮助
如发现自己的想法、情绪和行为偏离常态,且此状况持续2周以上,请先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或者借助网络平台获得远程专业心理疏导服务。如果效果不佳,请及时告知家人或朋友,在他们的陪同下,前往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