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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之医疗机构篇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23 | |
主 题 词: |
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之医疗机构篇
1.制定工作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主体,成立工作组织,完善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等。
2.储备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各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消毒、隔离和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3.完善网络挂号,就诊预约功能,并积极推广。
4.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
5.进入医疗机构的就医人员应佩戴口罩。
6.诊疗环境通风良好。
7.医疗机构所有区域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垃圾及时清运,并按常规进行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清洁消毒。
8.加强对重点部门(发热门诊、急诊、隔离病房等)环境的清洁消毒。
9.设立分诊点,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做好预检分诊。
10.病区通风良好,空气流向由清洁区流向污染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空气负压病房或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
11.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拥挤和人群聚集,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以减少医院感染风险。
12.医疗机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产品,采取正确的消毒方法,并做好个人防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