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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预防新冠肺炎重点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回国人员转运车辆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 |
主 题 词: |
预防新冠肺炎重点场所防控技术指南回国人员转运车辆
1、转运工具应保持整洁卫生,对车辆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座椅等)应进行预防性消毒。
2、乘客佩戴口罩,排队时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避免人群聚集。
3、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再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
4、转运工作服务人员需加强个人防护,转运过程中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级别及以上的防护口罩、工作服、手套等。
5、若入境人员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留观人员、疑似及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6、转运人员如果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发热留观人员、疑似及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在完成转运工作后,对转运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7、在完成每次转运工作后,应对转运车辆实施消毒。
8、转运车辆结束运营后,应加强通风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