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卫生健康 > 卫生健康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健康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 |
主 题 词: |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
一、托幼机构开园前
1.制定本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最新版的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知识和技能培训。
4.开园前,对园区进行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5.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儿童,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入园。
6.做好防控工作相关物资储备,准备充足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计、呕吐包、紫外线消毒灯等。
7.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情况时立即进行隔离使用。
二、托幼机构开园后
1.每日了解教职员工及儿童健康状况,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天根据防控要求向主管部门报告具体情况。
2.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活动室、教师办公室、睡眠室、盥洗室、音乐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对园区进行日常消毒。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净。
公共上课场所(例如音乐室、舞蹈室、活动室等)每批学生进入之前都要进行消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床围栏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每日“三餐两点”前对儿童就餐桌面常规消毒。
5.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消毒。
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洗净。
6.卫生洁具可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7.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8.建议教室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9.教职员工和儿童每天入园时测量体温,严格落实儿童晨午晚和全日观察制度。
晨检时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10.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儿童手卫生措施。
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入院后、进食前、如厕前后、从户外进入到室内、接触污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
11.严格执行家长接送儿童不入园制度。
12.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病事假的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儿童及时进行追访、登记上报。
13.不宜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4.通过各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儿童和家长开展新冠肺炎预防的宣传教育。
教会儿童正确洗手方法,培养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指导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场所。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教职员工出现了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嘱其立即佩戴口罩去辖区内发热门诊就诊。
2.儿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立即使用(临时)隔离室,对该儿童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同时通知家长领返,带儿童去辖区内设有儿科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防护。
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儿童的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教职员工或儿童每日健康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