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卫生健康 > 卫生健康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正确使用消毒剂(酚类消毒剂)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2-26
主 题 词:

正确使用消毒剂(酚类消毒剂)

发布时间:2020-02-26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77


       1.苯酚、甲酚、对氯间二甲苯酚等酚类消毒剂适用于物体表面和织物等消毒。

       2.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3.苯酚、甲酚对人体有毒性,在对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处理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如有高浓度溶液接触到皮肤,可用乙醇擦去或大量清水冲洗。

       4.苯酚、甲酚为主要杀菌成分的消毒剂不适用于皮肤、黏膜消毒。

       5.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并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