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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正确使用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2-26
主 题 词:

正确使用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

发布时间:2020-02-26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37


       1.适用于环境,物体表面、织物及手的消毒。

       2.外用消毒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

       3.使用时避免接触有机物和拮抗物。

       4.不能与肥皂或其他阴离子洗涤剂同用,也不能与碘或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过氧化氢、磺胺粉等)同用。

       5.选择合法有效的消毒剂,并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