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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临时指南之就医篇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2-13
主 题 词: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预防临时指南之就医篇

发布时间:2020-02-13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07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制定本指南,适用于疾病流行期间公众有就医需要的情形。随着对该疾病的不断认识和疾病防控进展,指南将适时更新。

       一、原则上尽可能少去或不去医院,除非必须立即就医的急症、危重症患者;如果必须去就医,应就近选择能满足要求的、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如果必须去医院,公众只做必须的、急需的医疗检查和医疗操作,其它项目和操作尽可能择期补做;如果可以选择就诊科室,应尽可能避开发热门诊、急诊室等诊室。

       二、若需前往医院,尽可能事先网络或电话了解拟就诊医疗机构情况,做好预约和准备,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尽可能减少就诊时间。

       三、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医院内,患者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四、如果可以,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五、随时保持手卫生,准备便携含酒精成分免洗洗手液。在路上和医院时,人与人之间尽可能保持距离(至少1米)。

       六、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建议使用含氯消毒剂或过氧乙酸消毒剂,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消毒。

       七、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八、接触医院门把手、门帘、医生白大衣等医院物品后,尽量使用手部消毒液,如果不能及时手消,不要接触口、鼻、眼。医院就诊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

       九、患者返家后,立即更换衣服,用洗手液或香皂等流水洗手,衣物尽快清洗。

       十、若出现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参照疾控中心发布的“可疑症状者”指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