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卫生健康 > 卫生健康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督导检查大洼区控烟工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7-25
主 题 词:

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督导检查大洼区控烟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25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96
 
 
       7月7日,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对大洼区内14家医疗机构控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分别从制定单位内部控烟规定,建立控烟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单位区域内主要场所、部位应设置控烟标识,工作场所不放置烟具,无烟迹;工作期间单位所有室内禁止吸烟,对外来人员要开展吸烟劝阻工作;医疗机构应开设控烟咨询门诊,提高控烟健康咨询;单位内部应建立控烟宣传教育平台,提供有关控烟知识、宣教资料;单位内部不得有烟草广告行为,内部商店不得销售烟草制品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督导。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无烟卫生计生机构标准》和《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评分标准》进行自查,做好记录,留存影像资料。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督导各单位认真整改。(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