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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公共文化服务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2019盘锦灯会幸福笑脸墙征集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7-24 | |
主 题 词: |
2019盘锦灯会幸福笑脸墙征集
不管是自拍,还是搞怪,
带上你的笑容一起来参加吧,
向大家展示你的自信、热情和幸福。
一:活动概况
主办单位: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四川华亿彩灯艺术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湿地公园内 联系电话:0427-2938166)
活动时间:2019年7月—2019年10月
其中:
征集时间—2019年7月21日至2019年8月10日
投票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2019年8月31日
评审时间—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5日
展示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0月10日(本届灯会期间)
颁奖时间—2019年灯会期间(待定)
二、征集类型
征集照片共分4个类型:
情亲笑脸
友情笑脸
爱情笑脸
个人笑脸
三、参与方式
1、手机客户端扫描二维码进入“2019盘锦市民幸福笑脸墙征集”页面,上传参与作品。咨询电话0427-2938166
2、作品以网络数码照片为参与形式,不采用纸质照片。提交的照片须为JPG格式,不小于1MB,主要反映最真实、最开心的笑脸。
3、凡向官网上传作品,必须附上作品参与类别、作者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编号、作品描述等信息。
4、参与者所提供的作品,所涉及作品肖像权等法律问题由作品提交者自行负责,所包含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主办方对应征照片有使用权。
四、展示形式
《灯会大舞台》上展示
《幸福笑脸》彩灯上展示
本次入选照片将由主办方评选后,不定期在《灯会大舞台》环屏上以及《幸福笑脸》彩灯上展示。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1、照片初审:活动办公室对提交照片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作品在活动官方网站展示。
2、网络投票:活动办公室对符合要求的作品在活动官方微信号上展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放接受网民投票评选。
3、获奖照片:获奖作品按照网络投票从高到低录取。
4、奖项设置: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作品和网络投票情况。所有征集的笑脸进行分组评奖,分别设置:亲情笑脸、友情笑脸、爱情笑脸、个人笑脸4组奖项,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5、奖品设置:
一等奖4名:300元+灯会门票3张
二等奖8名:200元+灯会门票2张
三等奖12名:100元+灯会门票1张
6、获奖告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将在辽河湿地国际灯会微信公众号及相应的媒体上进行公布。活动办公室将及时通知获奖人。
六、注意事项
1、凡向本次活动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服从评审结果。
2、活动主办方不对参与作者引用图片、文字所引起的版权纠纷承担责任。
3、所有作品一经上传即视为作者本人同意为本次活动发布和展览所用。活动主办方对本次参与的获奖及入选作品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发布权,不再另付稿费。
4、任何单位组织不得在未取得活动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将本次活动的作品用于商业用途,活动主办方具有经与作者协商情况下优先获得用于商业活动的权利。
5、组委会对投稿的个人信息将进行加密处理,保证其个人隐私。
辽河湿地国际灯会组委会
201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