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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2-090317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前三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1
主 题 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前三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10-1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29

(一)全力稳定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8000人,完成省政府考核指标2.9万人的96.5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63%,低于省政府考核指标0.57个百分点。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83人,完成省考核指标1000人的68.3%;消除零就业家庭86户,始终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培训各类人员15128人,完成全年省考核指标21500人的70.36%。新增创业9528人,完成市考核指标8000人的119.1%,带动就业20095人;扶持创业带头人371人,完成省考核指标400人的92.75%,带动就业1189人。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529.7万元,实现个人创业473人次,带动就业1429人次,扶持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00万元。

(二)稳步推进社保改革,确保社保待遇及时发放。前三季度,全市各类社保待遇均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其中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43万人,基金收入10.8亿元,支付11.29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22万人,基金收入23.02亿元,省级补助下拨资金49.98亿元,基金支出49.29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3.77万人,基金征缴收入2705.89万元,政府补贴6544.42万元,基金支出6157.3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2.57万人,基金收入3617.88万元,支出2045.2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5万人,基金收入9646万元,支出8250万元。

(三)持续优化人才政策,引领发展活力持续释放。前三季度,全市引进各类人才2537人,完成市计划任务的84.5%。其中:盘山385县人,兴隆台区490人,双台子区418人,大洼区396人,辽东湾新区615人,高新技术开发区233人。其中引进高端人才11人,提前超额完成省计划10人的任务。新增就业见习基地10家,吸纳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青年就业见习218人,完成年度计划的55%。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力化解欠薪案件。前三季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完成现场检查80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98家,涉及劳动者2.84万人,为252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719.77万元;市本级书面审查企业885户,窗口接待投诉咨询98起,涉及408人次。受理国家、省督办案件15件,涉及333人次、774.37万元,已办结13件,涉及261人次、430.77万元。办理国家线索核查案件808件次,涉及609人次、1175.1万元,按期办结率100%,有效核处率31.65%,高于国家25%的标准。

(五)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一是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民工响应国家号召留盘过年,通过与15家爱心企业联合为外来务工人员送温暖献爱心,大力营造“舍小家、为大家”的浓郁氛围,排解留盘务工人员的思乡之忧。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开展“春风行动”、“职等你来”、“五送下乡”等系列招聘活动,期间共组织开展各类线下招聘活动33场,参会企业1792家次,提供岗位42451个次,达成意向2226人次。举办线上招聘直播活动19场,参与现场直播企业34家次,直播企业提供岗位2053个次,直播期间播发招聘信息近3300条,招聘岗位近1.6万个次,观看人数4.4万余人次。通过盘锦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40期,参与企业998家次,提供岗位22642个次。利用人社局网站开展网络招聘35期,参会企业企业2104家次,提供岗位数42301个次,省系统录入空岗19335个。三是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入户走访服务对象208户(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180户),组织召开4期网上招聘会,发放各类援助政策宣传材料近万份,提供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300余个,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45人,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32人,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2人。针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愿望的农民工开发一批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进行3至6个月的短期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553人。四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政策,期间审批2户创业企业享受创业场地补贴7000元,5个创业带头人享受社保补贴68533.91元。同时举办了创业大讲堂、创业论坛进基地、创业故事征文、助推盘山县西部镇街振兴就业创业“五送”下乡等活动,为当地群众送政策、送项目、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并联合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专场就业创业活动,在全市营造创业氛围,引导激发劳动者积极创业。五是做好各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5128人,完成全年指标21500人的70.36%,其中就业技能3302人次,岗位提升11826人;使用岗位技能提升专账资金6348.889万元,其中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265.661万元,岗位提升补贴资金6083.228万元。六是加大力度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2020年度192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稳定就业岗位6260个,核发惠企资金1313.66万元。2020年度困难企业应急性稳岗返还惠及212家企业,发放资金3.77亿元,稳定就业岗位111893人。

(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一是不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前三季度,征缴各类保险基金35.4亿元,省级补助下拨资金49.98亿元,市政府补贴6544.42万元,支出62.2亿元,实现各类保险足额发放。并通过建立常态化扩面征缴机制,重点吸纳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二是推进实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受理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三是突出抓好社保兜底保障作用。为全市低保、特困8390人完成了参保,其中2805人已享受待遇,政府代缴6146人,代缴金额121万元。四是认真开展企业经历人员补缴工作。按照相关政策,从5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经历补缴工作,目前共计审核完成参保单位77户,涉及企业经历人员1169人。五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内部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内控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保基金防欺诈活动,认真排查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实现安全有效运营。

(七)聚焦人才战略,保障人才供需、推进人事改革、激发体制内干部人才队伍活力。聚焦人才战略,保障人才供需、推进人事改革、激发体制内干部人才队伍活力。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组织人才招聘活动。前三季度全市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活动21次,参会企业670家次,需求岗位5570余个次,参会求职212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730余人。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骨干企业人才需求调查,全市29个重点项目共需求人数964人。按学历划分:大学本科需求229人,专科及以下需求735人。三是落实各项毕业生优惠政策。组织兑现企业招录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等相关政策累计115.03万元。四是落实“三支一扶”计划,成功组织招募2021届“三支一扶”人员28人,已全部与县区正式对接上岗。截至目前,全市在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45人,核发“三支一扶”计划在岗大学生生活补贴47.84万元。五是开展2021年离校未就业跟踪服务工作,对省厅下发应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1495人,全部下发至各县区,有序推进跟踪服务工作。其中:双台子区289人,兴隆台区678人,大洼区318人,盘山县210人。六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核准11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对市直17家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批复选拔任用方案34个;为117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为1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工作交流手续。七是做好公开招聘指导工作。为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的79名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及公招备案材料进行审核。为事业单位招聘的215名工作人员办理公开备案手续。组织实施定向公开招聘29名退役士兵到全市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为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47名在编人员办理转隶手续。代市政府承办市人大人事任免事项7人次、市政府人事任免事项30人次。

(八)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农民工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深入推进维权维稳任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使命必达”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以三个“使命必达”为载体,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压实监管责任,织密扎牢防欠制度,强化违法惩处惩戒,建立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本年度开工在建项目52个,缴存工资保证金并上传至系统工程项目48个,覆盖率92%;完成实名制登记工程项目52个,覆盖率100%;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匹配成功工程项目50个,覆盖率96%;已实行银行代发29个,覆盖率56%。各县区(经济区)应急周转金933.61万元,维稳金320万元。二是联合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市医疗保障局对我市女职工较多的商业服务业企业、金融业等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进行检查。出台行动方案、组织召开行动部署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工作。为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科学合理制订最低工资标准,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工作。对我市130户企业和不少于650名职工以填写调查问卷方式开展抽样调查,后形成评估意见。四是善处理争议案件。全市共受理案件数1050件,涉案金额1048.45万元。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访、来电咨询1510人次。继续保持法定时限结案率100%,调解兑现成功率100%。

(九)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新举措。扎实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突出“便民”、“利民”措施,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取消、承接、下放的职权加强后续监管。同时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减少跑动次数,推进“告知承诺制”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实办率”,着力推动全程网办、跨省网办。并采取人性化、个性化措施,做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便民服务。完善新启用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机APP功能。启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手机APP。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部里规范解答口径学习,增强业务知识能力,解决了一部手机可以给多个老人认证的问题,更好地为老年人做好掌上12333等APP的操作指导和政策解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