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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1-068433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关于2021年度稳岗返还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8-25
主 题 词:

盘锦市关于2021年度稳岗返还 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38

各参保单位:

按照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和优化完善减负稳岗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度稳岗返还相关政策和审核流程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策对象

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上统称参保单位)。

二、裁员率标准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的20%。

三、受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以在2021年12月31日前申请,逾期不受理。

四、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返还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总额的30%,其他参保单位返还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总额的60%。

五、经办流程和提供的材料

参保单位按照失业保险缴费地到所在的稳岗返还审核小组申请。参保职工2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申请或线下现场申请(线上申请需提供收款收据,线下申请需提供申请表、承诺书、开户许可和收款收据)。

参保单位职工20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实行“免申即享”(不用提出申请、审核机构直接审核)的政策,经过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单位提供开户许可和收款收据。

六、资金核拨及使用

审核经各级稳岗返还审批小组审核、会审、公示后,各级财政部门将返还资金直接核拨到参保单位账户。稳岗返还资金只能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七、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本级办理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就业服务中心309或312室,联系电话:2833626,2823569。

大洼区办理地址:大洼区中心路100号,联系电话:3530690。

兴隆台区办理地址:兴隆台区金城路200号,联系电话:2860217。

双台子区办理地址:双台子区创业大厦316室, 联系电话:2361841 。

盘山县办理地址:县就业人才和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13室,联系电话:3552945。

辽河油田社保中心地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4号, 联系电话:7802017。

八、其它事项

1、在辽东湾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的单位由市本级负责经办。

2、参保单位的联系人信息(联系电话)有误的请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修正,防止因信息不对没有得到通知,影响政策享受。

3、失信参保单位不能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4、企业类型依据税务部门核准的为主。

盘锦市稳岗返还审批小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