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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2-090315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01
主 题 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0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37

局机关各科室,人社服务中心,高级技工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1〕1号)、《盘锦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1〕1号),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及时便民。政务公开一定要做到及时,要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四)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三、主要工作

(一)扎实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要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

重点问题,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应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2.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要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各项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实事求是地公开重要事项的序时进度和完成情况。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决定事项以及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等落实结果,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等形式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上公开。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全面公开有关劳动就业、

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做好取消、下放、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扎实推进职业资格事项公开,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布并及时调整、动态更新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二)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1.深入推进公共服务公开。一是梳理细化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13号)、《印发<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办﹝2019﹞36号)精神,以《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关于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为基础,全面梳理细化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二是规范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政府数据开放等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关键环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三是全面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对照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照公开渠道和载体的要求,逐项进行公开,确保目录公开内容(要素)不遗漏,达到“应公开、尽公开”。

2.深入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要依托局门户网站和毕业生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与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做好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的公开。通过采取展板、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开展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专项就业活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信息,做好高校就业创业活动的全程信息公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务参与和宣传力度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在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的同时,要重点从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方面制定解读方案,注重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同步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发布。要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在线交流,与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互动。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应带头宣讲政策。要邀请本系统专家学者参与政策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做好《市长信箱》、《人

民网》 网民留言以及 《民心网》 群众诉求的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主要负责人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留言、诉求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遇到重大问题、重要舆情要及时上报。在重大政策出台后,要做好相关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回应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改进提升。局办公室负贵全市人社系统政务公开的督办工作,局门户网站要结合工作实际设置好相关版块栏目,定期分类收集、整理、上传有关政府信息,局其他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及时向局门户网站报送有关政府信息,并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制度建设,抓好执行落实。要结合人社系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要健全完善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