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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rsj-2022-090316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一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4-08
主 题 词: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第一季度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1-04-08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53

(一)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8138人,同比增加2434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688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4%,低于市政府考核指标0.16个百分点;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共计71人,消除零就业家庭22户,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动态为零;培训各类人员74963人次,其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74342人次,就业技能621人次;新增创业1326人、审核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505.7万元、扶持创业带头人51人、征集创业项目27个、遴选创业导师7名、开展创业活动3次、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328户,共带动就业5457人。

(二)强化养老保险费征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42万人,基金收入3.91亿元,支付4.02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09万人,基金收入7.56亿元,省级补助下拨资金15.84亿元,基金支出15.49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3.91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590.38万元,基金支出2053.43万元。失业保险参保32.57万人,基金收入3617.88万元,支出2045.2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9.28万人,基金收入1.33亿元,支出0.93亿元。

(三)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加大引育用留力度。受疫情和毕业生就业集中在下半年等因素影响,一季度引进各类人才95人,其中博士以上高端人才1人。召开市内招聘会5次,参会企业120家次,需求岗位270余个,需求人数1250余人,参会求职者280余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5人。

(四)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好农民工工作,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68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待遇1588.33万元,实现督办案件及信访转办欠薪案件 “两清零”工作目标。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2家,涉及劳动者188人,查处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案件10件,为210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678万元。

(五)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一是做好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工作。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倡导外来务工人员和广大农民工相应国家号召留盘过年,通过与15家爱心企业联合为外来务工人员送温暖献爱心,大力营造“舍小家、为大家”的浓郁氛围,排解留盘务工人员的思乡之忧。二是开展“春风行动”、“职等你来”等系列招聘活动,期间共召开招线下召聘会22场,参与企业1031家次,提供岗位23905个次,达成意向902人次。开展线上招聘会11场,参会企业519家次,提供岗位14172个次。三是开展入企调研和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深入各经济区和重点企业,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和用工需求调研,共调研企业42家,职工10275人,节后返岗4906人,就地过年5179人,用工缺口1019人,涉及工种98个。四是积极落实稳岗留工、稳岗返还政策,开展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活动,通过“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等五个平台以及钉钉群、微信群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企业职工开展培训。一季度参加稳岗留工培训的企业479 户,参训人员29633人;为 192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313.66万元,稳定就业岗位6260个。五是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入户走访服务对象208户(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180户),组织召开4期网上招聘会,发放各类援助政策宣传材料近万份,提供适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300余个,帮助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45人,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就业32人,其中残疾登记失业人员2人。帮助残疾人享受专项扶持政策15人,实名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残疾人450人。

(六)持续提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水平,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一是不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一季度,征缴各类保险基金13.32亿元,省级补助下拨资金15.84亿元,支出20.8498亿元,实现各类保险足额发放。并通过建立常态化扩面征缴机制,重点吸纳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基本实现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二是完成全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其中企业参保单位共6420户参与调整,上浮费率128户,下调费率6292户;机关事业参保单位365户参与调整,上浮费率14户,下调费率98户,保持不变的253户。三是突出抓好社保兜底保障作用。为全市低保、特困7258人完成了参保,2219人已享受待遇,政府代缴5039人,共代缴金额100.78万元。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累计为10815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619.02万元,为8097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768.07万元,为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425.36万元。四是针对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参保人员因企业工作经历欠缴保费,导致退休后无法准确计发养老金问题。组织协调社保经办机构对全市存在此类问题的参保人员进行了统计,核实欠费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并形成处理建议上报政府。五是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完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内部自查工作,认真梳理内控风险点,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社保基金防欺诈活动,认真排查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行为,实现安全有效运营。

(七)聚焦人才战略,保障人才供需、推进人事改革、激发体制内干部人才队伍活力。一是拓宽人才招聘渠道,面向高校毕业生积极宣传就业渠道,组织线上招聘活动1次,推送岗位信息945余个,总需求人数3160余人。二是围绕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开展人才需求调查工作。从3月份开始,对全市43家重点企业,48个重点项目进行走访、调研,已走访调研辽宁宝来新材料有限公司、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等19家重点企业,21个重点项目,人才总需求达524人,其中化工类需求412人,占需求总数78.62%,专业技术人才需求405人,占需求总数77.29%。三是加强与省内其他城市的人才协作。通过锦州市人社服务网以及锦州通发布盘锦市企业用工信息202家,岗位信息815个,需求人数2760人;通过盘锦人社官网发布锦州市企业用工信息260家,岗位信息1028个,需求人数2850人。同时,积极参加大连市组织的人才产业政策高研班,学习国内先进的人才服务产业发展政策。四是落实各项毕业生优惠政策。组织兑现企业招录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就业见习补贴政策、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等相关政策累计115.03万元。五是认真做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核准5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对市直10家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指导,批复选拔任用方案15个;为7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岗位聘用备案手续;为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了工作交流手续。六是做好公开招聘指导工作。指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盘锦市中医医院做好20名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26名医务人员的招聘考试工作。为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大工产业研究院、辽东湾管委会招聘的96名工作人员办理公开备案手续。

(八)深入推进维权维稳任务,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强化执法监督。落实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整合人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两库一单”,确定监管对象名录主体数量704家,执法人员21名。同时组织各县区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核对检查。二是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定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年度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标准,明确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了64项考核评分项目。并对65个在建项目落实“一金三制”情况进行全面汇总。三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先后制定工作方案,力争在年内打造2-4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5-10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育2户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并主动为不少于20家新注册企业提供用工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四是善处理争议案件。全市受理案件427件,涉案金额1041.63万元,其中市本级共受理案件数297件,涉案金额752万元。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访、来电咨询915人次。

(九)落实营商环境建设新举措。扎实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突出“便民”、“利民”措施,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对取消、承接、下放的职权加强后续监管。同时进一步精简证明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事流程、减少跑动次数,推进 “告知承诺制”实施。二是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提高网上“实办率”,着力推动全程网办、跨省网办。并采取人性化、个性化措施,做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三是强化信息化便民服务。一季度提供电话咨询服务24647个,综合接通率为95.7 %。网站共维护新闻及政策业务信息共 342条,微信发布66条,微博发布161条,网上12333在线解答诉求8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