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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全民创业补贴申领审批---全民创业小额贷款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21 | |
主 题 词: |
全民创业补贴申领审批---全民创业小额贷款
全民创业贷款、补贴申领审批
全民创业小额贷款
前置条件: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件;
4、劳动就业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办理环节:1、县区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审核
办结时长:1、县区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上报市担保中心
注:不收取费用
办理责任人:陈亚飞王秋伟
办公电话:2811323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