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药品监督
索 引 号: | govsscjdglj-2021-080817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部署全市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06 | |
主 题 词: |
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部署全市 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部输入风险不断增加,我市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大压力。为持续做好我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部署和再落实。
部署落实到位。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坚持久久为功。及时将省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及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传达到县区属地监管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网格、划片的方式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检查指导到位。对零售药店落实进店测温、查验行程码、健康码、“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报送进行检查。建立月检查月通报制度。市局通过“双随机”、体验式暗访、错峰检查等多种形式督导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指导县区局做好问题整改和复查。同时,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强化网上销售的退热类药品信息登记报送工作的检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追溯。
整改处置到位。针对突出问题,狠抓问题整改,对完成整改的药店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种风险隐患彻底消除。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药店,综合运用市场监管手段,采取约谈、告诫、曝光、停业整顿等措施,切实形成震慑。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力度。适时开展错峰检查、体验式暗访检查等多种形式,确保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