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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scjdglj-2021-04901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六项严查” 确保儿童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4-09 | |
主 题 词: |
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六项严查” 确保儿童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质量安全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我市进口化妆品、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盘锦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期部署开展化妆品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以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美发机构和化妆品网络经营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单位。严查六方面问题:一是严查销售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或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三无”进口化妆品的行为;二是严查其经营的儿童化妆品中文名称或包装可视面中是否明示适用于儿童等说明性用语,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中是否标注“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三是严查经营含禁限用组分,标签标志却未按要求标注的化妆品;四是严查其是否索取和完善产品供应商及产品资料并对相关资料建档留存备查,是否建立化妆品台账管理制度,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备查。五是核对大包装规格化妆品的生产日期,杜绝超期使用过期变质化妆品。六是严查是否存在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
此次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一项重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将普法宣传工作同检查工作有机结合,既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到位,同时也将严肃查处化妆品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