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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scjdglj-2020-029694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
主 题 词: |
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 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2020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部门,充分发挥“行刑衔接”机制,持续保持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防范、打击各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截至11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公安机关移送食品药品相关案件线索10件,为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认定及回复函6份;公安机关移送不予立案案件4件,市市场监管局均已依法做出行政处罚。
加强信息共享,保持“行刑衔接”机制的顺畅运行。建立“两法”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执法办案动态信息能够及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互通,案件信息线索、查办进度能够及时通报,逐步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体系,畅通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形成职能优势互补,执法协作合力增强。市市场监管局对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案件依法给予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为案件查办提供技术支持;在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跨区域及涉案人员有可能逃匿或者销毁证据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引导行政调查取证满足刑事司法证据的需求,有效发挥行政和刑事机关的办案特点和优势。
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实现“行刑衔接”机制的常态化规范化。面对当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等特点,市市场监管局局与市公安局成立了“行刑衔接联合办案室”,联合执法办案成为常态。联合办案使案件线索移交更为顺畅,使执法文书、证据材料的审核更为严谨,同时还加强执法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办案人员的能力,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
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有力震慑了食品药品市场的不法行为,切实提高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效率和防范打击能力,促使经营者从思想上牢固树立守法经营理念,主动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的经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