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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ovsscjdglj-2020-024596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六类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0-23
主 题 词:

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六类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0-10-2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17

为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打造公平、高效、透明的营商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六类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截至目前,已有6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告知承诺许可,其中5家大米生产企业、1家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后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及其他违法行为。

告知承诺制是指许可审批部门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相应事项的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申请人书面承诺,对符合审批条件、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的一项制度。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要求对小麦粉、大米、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膨化食品、薯类食品六类食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不需要现场核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即时发证。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在作出许可后2个月内,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对象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