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药品监督

索 引 号: govsscjdglj-2020-01637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我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8-19
主 题 词:

我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发布时间:2020-08-19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7

8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盘锦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细则》,在我市启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此项行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将持续到2022年底,行动为期三年。按守护行动目标要求,将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守护行动将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方式,切实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