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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7-03
主 题 词:

盘锦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

发布时间:2020-07-03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3

年初以来,盘锦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

一、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食安委主任,主管副市长任食安办主任,市本级及各县区党委政府均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制定《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细化任务组织落实。

二、聚焦重点问题,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建设年行动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偿保障体系。市政府同保险公司共同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明确责任范围,制定团险标准,协调银行免除了业户使用电子收款码所有费用。年初,银行一次性为全市1.4万余家食品经营单位投保,本年度使用银行电子收款码的食品经营单位,下一年度即可再次免费获得一年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全国首家实现全领域“零”手续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了政府推进、银行出资、保险赔付、企业使用、百姓受益的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提高风险发现与处置能力。目前已获得全市50%以上的食品经营单位认可和使用。

二是着力解决食堂无证经营突出问题。市政府出台《明确部分领域食品经营行为市场主体资格的意见》,对未取得办园许可,但符合餐饮许可标准的幼儿园食堂发放餐饮业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全市所有无证幼儿园、养老机构全部整改到位,彻底解决私立幼儿园和养老院无证经营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问题。市政府制定出台《盘锦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办法》,建立食用农产品准出合格证制度,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与重点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有效衔接。

四是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全市所有学校食堂全部自主经营,实施食材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程电子追溯,学校、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率达到100%。在全市小学三年级开设16学时的食品安全教育课,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中考成绩2分,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实现100%。

五是着力解决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问题。大力实施碧水工程和净土工程,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推进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全市“三品”认证面积达到15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80%,位居全省前列。盘锦市被评为东北地区首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被生态环境部列为全国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之一。

三、保供应保安全,强化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复产复工指导扶持工作,餐饮单位7551户,复工6411户,复工率84.9%。加强疫情期间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年初至今抽检1475批次,53批次不合格,责令改正37批次,核查处置15批次,已完成核查处置4批次。

下一步,盘锦市将按照全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研究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强化监管效能,探索监管岗位职责清单,开展基层监管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源头治理,开展污染源和农药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犯罪,严厉查处制售“三无”、假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强化风险管理,力争9月底前全市70%以上企业主动使用银行收款码,确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下一年度参保率;强化社会共治,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流程”监管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