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食品药品监管 > 食品药品监督
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168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督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保障活动标准全面守护初高三复学“第一餐”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保障活动标准全面守护初高三复学“第一餐”
过完“史上最长寒假”,复课开学在即,师生就餐食品安全保障成为了当下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普遍关心、高度关注的话题。
按照《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类学校将分级分类错峰错时复学,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春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开学前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从4月15日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对高三开学学校食堂实施开学“第一餐”全面检查、驻校监厨,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全面检查学校食堂仓库储藏的食品是否过期变质、餐饮用具是否及时消杀到位、餐饮加工操作规范等一系列食品安全隐患,并组织对学校周边食品业户开展专项检查,消除百姓担忧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检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
指导学校食堂学生错峰就餐。
检查学校食堂食品仓库储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