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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71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督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解决无证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无证难题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15
主 题 词: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解决无证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无证难题

发布时间:2019-10-15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5

针对近年来,一些小型民办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受开办场所面积、硬件条件限制,无法取得办园许可手续等主体资格,教育部门取缔又面临孩子分流等难题,造成的私立幼儿园、养老机构普遍存在长期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现实问题。盘锦市组织各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从根本解决实际难题。

市场监管部门从解决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出发,对无法取得食堂资质而又无法取缔的小规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品安全问题,主动作为,积极补位,强化事中事后食品安全监管。对已取得主体资格经营主体,按照主体资格名称核发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应取得主体资格但未经主体资格审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供餐服务机构,符合餐饮服务标准且具有盈利性经营特点的食品经营单位,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对其食品经营行为发放供餐服务中心营业执照,并按照营业执照名称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予以发放。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通报教育部门、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关停。

经过2个月的全面深入治理,全市145家无证幼儿园取得许可资质136家,查封4家幼儿园食堂,关停5家私立幼儿园,全市托幼机构获证率达到100%;全市38家养老机构全部取得许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达100%。切实消除了养老机构、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

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鼓励供餐服务机构实施远程“明厨亮灶”工程。明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供餐服务机构开展定期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指导其加强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用水卫生、食品留样、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

 

 

                  盘锦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