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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wsjkwyh-2021-064333 | 主题分类: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辽宁日报]我省启动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
主 题 词: |
[辽宁日报]我省启动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在继续开展18岁以上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我省将分步骤开展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7月份启动对15至17岁人群接种,8月份启动对12至14岁人群接种。目前12至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用灭活疫苗,全程两剂次。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对此项工作做出安排。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截至7月18日,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数为2330.62万人,累计接种剂次数为4039.11万剂次。
为加快构筑起人群免疫屏障,我省进一步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压实各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做好本地区疫苗接种全链条、全环节、全周期工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组织动员和督导推动,做到全行业人群的接种全覆盖。各地要引导公众积极落实个人责任,不断提高普通群众接种意愿,实现非特殊原因“应接尽接”。
精准做好辖区内疫苗分配与预约接种,科学制定疫苗分配计划,精准计算每批次疫苗入库的接种人群和数量,做到人、苗高度匹配,确保入库疫苗第一时间接种。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社区、单位或利用电话、“辽健康辽医疗”微信小程序、金苗宝APP等多种方式,实现分时段预约接种,合理安排接种时间。
在上半年接种单位基础上,结合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村偏远地区人群特点,我省进一步优化接种单位设置,合理安排接种单位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就便接种。继续强化疫苗储存运输等安全防护,细化关键岗位管理要求和防范措施,严格疫苗运输、使用等流向管理,确保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