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卫生健康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索 引 号: govswsjkwyh-2020-015541 主题分类: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辽宁日报]我省医学高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村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8-12
主 题 词:

[辽宁日报]我省医学高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村医

发布时间:2020-08-12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4

本报讯 记者王敏娜报道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落实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允许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或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为做好乡村医生准入和管理工作,我省要求,各地要定期统筹公开岗位需求,按规定办理执业注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了解掌握本区域内的乡村医生队伍情况,统筹区域内乡村医生需求,并每年定期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辖区内乡村医生岗位信息。2020年各县(市)区统筹公开乡村医生岗位需求工作要于9月底之前完成。2021年起由县(市)区自行确定,每年至少一次。

岗位需求公开之后,有意愿从事乡村医生职业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组织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要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意见中明确,各地要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执业管理,保障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为提高服务质量、防范执业风险,在免试注册的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岗前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在上岗后,要持续指导和监督日常执业活动,定期开展考核,并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为更好地吸引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加入乡村医生队伍,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待遇,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水平,并落实村医离岗养老保障政策。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诊疗设备和药品,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要关心关爱乡村医生,努力帮助其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鼓励和保障乡村医生扎根乡村、服务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