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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我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14 | |
主 题 词: |
我市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18年,我市将通过进一步深化医改,让城乡居民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服务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出台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县级医院大型设备检查、检验收费。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重点控制不合理用药、检查和治疗行为。加快推进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高院长等高级管理人才的薪酬。
持续推进分级诊疗。强化政府责任,坚持区域协同,以资源共享、人才下沉、双向转诊为导向,推进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会诊网建设。年底前,全市4个医联体和2个医共体建设要取得成效。大力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和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试点。鼓励医师多点执业。建立“手术在医院,康复在基层”的模式,实现“急慢分治”。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镇街推动、惠及百姓”的原则,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实现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四)进一步健全医保体系。出台《盘锦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由人均630元提高到人均690元,各级财政补助480元。在乡镇卫生院开展门诊总额预付和住院患者单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和完善新农合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工作。
(五)深化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检测试剂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到2018年底,全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下降到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卫生材料费用降到20元以下。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做好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落实提高基本药物新农合报销比例优惠政策,完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分级应对和供应保障机制。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制度。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改进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力度,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打击非法医疗美容、蓝盾系列等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