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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2-27
主 题 词:

关于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2-27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11

 

    按照《盘锦市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系统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现通报如下:
    盘锦市中医医院根据动态监测排序,对销售金额、数量进入前10名的药械配送企业提出预警,对前3名的药械配送企业减少30%的月回款,对前4至6名配送企业减少20%月回款,对前7至10名配送企业减少10%的月回款;与各药械配送企业签订《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不允许任何药械配送企业在本院做临床促销活动,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取缔其在本院的经营权,扣留全部药械款;市中心医院各科室签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所有临床医生签署《拒收红包承诺书》,对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实行药品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加强抗菌药物监控,落实处方点评和住院医嘱点评制度,对排名前30名的药品实行限量使用,按月统计,对超量品种进行处罚,推进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