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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医疗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健康报]辽宁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 |
主 题 词: |
[健康报]辽宁完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本报讯 (记者阎红 邹欣芮)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辽宁省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提出了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工作目标,从落实监管责任、突出重点领域、创新监管机制方面提出了20项任务及5项措施。
《方案》要求,全面实行网上行政审批,实现“一网通办”,全面实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在质控体系未能覆盖的专科领域,探索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等规范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和完善临床用药超常预警、辅助用药和高值耗材跟踪监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每年对公立医院开展综合绩效考核,强化对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和审计监督。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等。完善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提高监管权威。
《方案》还提出,加大督察和问责力度。建立省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和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严肃查处各级政府部门责任人员在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推进综合监管信息化,建立“辽宁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实现动态监管,扩大在线监测等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