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信息 > 医疗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医疗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牢牢把握“五项制度”推动医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2-13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牢牢把握“五项制度”推动医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开展。以医联体和医共体为载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为依托,加强卫生、财政、人事、物价、医保等部门政策联动,有序建立大医院“愿意放”、基层“接得住”、群众“愿意去”的分级诊疗机制。4个医联体2个医共体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家。依托市中心医院建立的心电、检验、影像、彩超“四个远程会诊中心”覆盖所有乡镇,累计远程会诊上万例,为农村患者提供同质化服务。427个家庭医生团队为37.83%的常住人口和64.96%的重点人群提供签约服务,在全省率先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辖区内人口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双向转诊患者达到5600余人次,下转患者100余人次。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构建。落实“两个允许”,出台《盘锦市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盘锦市中心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持续巩固和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医疗价格、药品流通、医保支付、综合监管改革协调推进,全市药占比下降到32%,医疗费用增长率控制在10%以下。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完善。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确定41种高值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有效救治患有大病重病参合人员。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改革。近年来,我市常住人口新农合参合率一直稳定在100%,2018年各级财政补助达人均490元。我市和盘山县在国家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各级医疗机构全部使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挂网采购、带量采购等方式,推进药品和耗材的阳光采购。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发挥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保证药品供应。在药品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两票制”,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加快建立。开展“放管服”改革“回头看”,持续精简行政权力,督促兑现政务服务办事“最多跑一次”。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共检查458家单位, 网站公示抽检结果。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管理等蓝盾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19起。盘山县获得首批县(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明察暗访,严肃查办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过度医疗、行业作风, 着力解决收受红包、开单提成、开大处方、滥检查、不合理用药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解决医院排长队等办事难问题。处理收取患者红包、违规用药、私收费等13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10人,诫勉谈话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