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民生信息 > 医疗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医疗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辽沈晚报]辽宁:到2020年辽每万人拥有3名全科医生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4-24 | |
主 题 词: |
[辽沈晚报]辽宁:到2020年辽每万人拥有3名全科医生
到2030年,辽宁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今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在内部绩效工资分配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各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诊所不少于5家。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全科医生培养、提高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这意味着,全科医生将在辽宁获得更多支持,未来将有更多业务能力更高的全科医生为辽宁人民提供医疗服务。
2030年每万人拥有5名全科医生
工作目标为:2018年达到全省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2019年,朝阳、葫芦岛、鞍山3市每万人口拥有2.3名全科医生,其他市每万人口拥有2.7名全科医生;到202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注册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至少2—3名全科医生,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至少1名全科医生,基本形成“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到2030年,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
重点向全科专业倾斜
《实施意见》提出,省内高等医学院校要将全科医学学科作为必修课程。加强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建设规划,在人员配备、职称评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医学院校在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聘请经验丰富、有教学能力或潜质的全科医生承担教学任务,符合条件的可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将全科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市和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本科以上全科医师
经考试合格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优先安排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确保落实同等待遇。
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者,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侧重评价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年底前各市提供家庭医生
签约服务的全科诊所不少于5家
2018年出台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规范,明确签约服务内容,确定签约服务费标准,并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三方共同分担,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视工作完成情况按照50%—70%比例用于人员薪酬分配,且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并将10%的比例用于家庭医生团队职业能力提升的教育培训活动。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效果,考核评价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等挂钩。对各地区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将服务对象健康改善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签约居民实际缴费率等指标纳入各地区卫生工作考核指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全科诊所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8年底各市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全科诊所不少于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