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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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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盘锦市安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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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7-11-02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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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安监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7-11-02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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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保障水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近日,盘锦市安监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开展安全大检查。
一是确定检查范围。全县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企业。重点是成品油及液化石油气、液氨的储存、经营、使用和运输等重点监控企业以及其它有重大危险源、易发生爆炸或泄漏等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企业。
二是确定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措施、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三是确定检查制度。此次检查是确保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重要工作,是推动今年安全生产的收尾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查处的情况必须登记备案,以便日后有理可寻、有据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落实,切实变事后追责为事前强责。如因检查人员的疏忽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