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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govsnyncj-2021-080218 | 主题分类: | 扶贫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跟踪脱贫成果巩固工作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1-02 | |
主 题 词: |
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跟踪脱贫成果巩固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防返贫监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10月15日盘锦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各县区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
一、开展返贫致贫风险集中排查。由县区级统一组织,对全部农户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脱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失能失智老人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家庭,尤其是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家庭,聚焦收入支出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因灾情、疫情等造成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将存在风险的农户按程序和标准识别纳入监测对象,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二、开展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及有关动态调整。采集低收入家庭(脱贫户)的家庭成员、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帮扶措施等基础信息,开展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帮扶主体与结对关系变更以及监测对象的新识别、风险标注、风险消除等动态调整工作。建立监测对象台账和档案,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或盘锦帮扶系统。
三、明确时限、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要按规定时间将本次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等内容上报市局,市局根据排查确定的监测对象组织县区录入监测系统,并根据监测对象基本情况及时督促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措施,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在全面解决绝对贫困基础上,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