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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0519 | 主题分类: | 医疗改革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辽宁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
主 题 词: |
辽宁专项整治执业药师“挂证”
日前,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辽宁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该省药品零售企业4月30日前开展自查,对执业药师配备不到位、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进行整改。
从5月1日起,该省各市药监局将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检查,凡查实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将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