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整改方案》第3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整改任务
辽宁省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到位,有些地方政府甚至违规推动“两高”项目建设,各地上报的拟投产达产重点用能项目中,有37个项目没有取得节能审查意见就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共涉及综合能耗1000余万吨标准煤。
二、整改目标
依法依规分类整改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
1.对督察反馈涉及盘锦没有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项目,认真核实项目状态,压实相关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责任,全部下达停工停产通知,逐一评估复核,分类进行整改。
盘山县、双台子区、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5个项目全部停工停产,严格落实能耗替代要求,在不影响“十四五”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下,逐一评估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推进;拟争取能耗指标单列项目,依据国家单列指标下达及项目投产条件等情况,完善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节能审查手续。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按照《盘锦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台账,分类处置,对未通过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两高”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严格实施节能审查,落实能耗指标替代要求,提高“两高”项目准入门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辽东湾利安德巴赛尔项目、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80 万吨/年催化裂化项目、辽宁海德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吨/年低硫沥青生产碳基新材料联合装置建设项目、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高分子材料项目备案已撤销。
2.辽宁锦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51万吨/年液化石油气一体化加工项目已获得节能审查批复,正常推进。
3.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经多方争取,通过两轮专家评审,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获省发改委节能批复。辽发改环资【2022】524号,正常推进。
4.组织县区、经济区形成了“两清单一台账”,并实时滚动更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3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