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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建立督办督导每日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发布时间:2021-04-2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477
    为全面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处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边督边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盘锦市建立督办督导每日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为推进案件顺利解决,盘锦市成立四个督导组,由市委常委、秘书长关大明、市政府副市长米金套、市委副秘书长韩彤、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毅四人任组长,每组组员由市生态环境局一名副局长、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相关领导和市环境综合执法队一名副队长组成,配备精兵强将,每日对县区、经济区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对可能存在的环境隐患进行排查。每日将督察督办检查情况在当晚19:30由米金套副市长召开调度会上进行通报,相关县区和部门汇报具体情况,对生态环保督察重点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逐项调度、全面梳理,集中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4月21日,市政府副市长米金套亲自率领有关人员,前往大洼区和辽东湾新区,就污水处理、垃圾堆放和入海排污口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调研和督导督办。每到一处,米金套副市长都认真听取了相关县区领导汇报,详细了解存在问题、解决思路,并不时就解决问题提出建设性思路,就如何整改进行了细致的安排部署。

    米金套副市长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群众举报环境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切实把办理好群众举报案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精准识别、分类施策、解决到位。

    米金套副市长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案件办理工作,要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切实抓好环境问题整改,主动作为,主动排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切实提升水环境和重点点位治理水平,要高度重视垃圾随意倾倒和入海排污口管理,将绿水青山理念根植人心,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可伟、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组长索宏民、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张宝东、大洼区政府区长林学玮、副区长张学斌、辽东湾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继宽以及有关人员陪同调研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