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鹏主持召开市政府九届第2次常务会议
2月7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邢鹏主持召开市政府九届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盘锦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盘锦市城区风貌管控指导意见》《盘锦市立法规划(2022-2026年)项目》《盘锦市2022年立法计划项目》《盘锦市2022年政府规章修订项目》。
会议指出,开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全面整改、闭环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当下改’‘长久立’相结合”的原则,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整改措施、整改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强调,城市与建筑风貌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质精神的有机统一,是体现城市文化素质的重要窗口。要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建筑方针,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不断增强城市空间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塑造盘锦特色风貌,打造城市品牌,建设生态宜居的城市人居环境,助力高品质城区建设。
会议强调,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立法工作有序化进行,保障和促进立法质量提高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重要意义,注重把握立法规律和立法时机,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推动立法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科学编制符合我市地方特色、更“接地气”的法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领导杜鑫、郑玉琪、贾洪琳、徐同连、米金套、任振波、周伟山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