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公安局有功集体和个人予以记功奖励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次数:1873

盘政发〔2017〕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忠诚践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职责,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安保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在新一届市公安局党委的带领下,举全警之力、集全警之智、尽全警之责,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作用,以打击整治“七大主题战役”为牵动,以“九大攻坚战”为抓手,以“亮剑”行动为助推,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狠抓落实,以最高的标准、最强的举措、最严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消除各类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实现了“守住三条底线、筑牢三道防线、确保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广大公安民警不辞辛劳、不辱使命,一批大案要案相继告破,一系列涉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一大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用汗水和鲜血捍卫了全市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涌现出一批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市政府决定,为盘锦市公安局等4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为双台子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等5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为兴隆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张哲等5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为盘山县公安局甜水派出所民警王强等2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忠诚履职、不辱使命,在盘锦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征程中,阔步前进、再立新功!

  附件:全市公安系统有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市公安系统有功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名单

  一、记二等功公务员集体名单

  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区公安局、辽东湾新区公安分局、盘锦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记三等功公务员集体名单

  盘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双台子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兴隆台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辽河口公安分局石新派出所、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

  三、记二等功公务员个人名单

  张哲(兴隆台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解鹏(辽东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付强(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四大队民警)、田景波(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公共秩序管理大队民警)、张松(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案件管理大队大队长)

  四、记三等功公务员个人名单

  王强(盘山县公安局甜水派出所所长)、杜洪林(双台子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副所长)、韩烈(双台子公安分局陆家派出所副所长)、刘超(兴隆台公安分局法控大队副大队长)、吕游(大洼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大洼中队中队长)、付强(大洼区公安局赵圈河派出所副所长)、董宝江(辽东湾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民警)、刘春阳(辽河口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宁小锋(城郊公安分局案件大队民警)、白宪利(辽保公安分局民警)、王伟(交通公安分局中心派出所副所长)、刘一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反邪教大队副大队长)、李大勇(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政办室民警)、姚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视频侦查大队民警)、姜绍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台子大队中队长)、付英亮(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情报侦查大队大队长)、孙剑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大队大队长)、张天彦(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案件大队副大队长)、杜怀俊(市公安局维稳支队信访专案大队大队长)、徐敬生(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