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与诚通集团项目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1645

盘政办〔201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与诚通集团在银行、旅游、物流、基金及资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合作对接,促进合作意向尽快落实落地,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与诚通集团项目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及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项目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庆良(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贾洪琳(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贾非(市政府副秘书长)、崔建(市财政局局长)、毛延红〔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主任〕、赵书哲(市旅发委主任)、张成杰(盘锦银行董事长)、高雪松(大洼区区长)、葛立军(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主任)、马晓春(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与诚通集团合作项目的统筹推进、协调调度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市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市旅发委负责全市旅游合作项目统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二、专项工作组

  (一)盘锦银行项目专项工作组

  组长:张成杰(盘锦银行董事长)

  成员:刘凤杰(盘锦银行董事会秘书)

  负责盘锦银行项目的合作推进工作。

  (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项目专项工作组

  组长:马晓春(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齐东风(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周伟山(市旅发委副主任)

  负责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旅游、苇业、土地等项目的合作推进工作。

  (三)大洼区项目专项工作组

  组长:高雪松(大洼区区长)

  成员:刘可玉(大洼区常务副区长)、周伟山(市旅发委副主任)

  负责大洼区旅游、物流等项目的合作推进工作。

  (四)辽东湾新区项目专项工作组

  组长:葛立军(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主任)

  成员:张继宽(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长江(市鑫诚集团总经理)

  负责辽东湾新区项目的合作推进工作。

  (五)基金、资产、债务合作专项工作组

  组长:毛延红〔市国资委(市金融办)主任〕

  成员:滕洋〔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副主任〕、郭克敏(市财政局副局长)、缪万举(市国投集团董事长)、孙众志(市文旅集团董事长)、王文刚(市建投公司总经理)、孙长江(市鑫诚集团总经理)、张继宽(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负责基金运作、资产管理、债务处置等项目的合作推进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要针对各自合作领域,各集团公司要针对基金运作、资产管理、债务处置等方面工作,分别于5月25日前制定与诚通集团合作的具体工作推进方案,全面总结当前工作进展,做好原定协议调整、补充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下步合作意见和建议。做好与诚通集团对接工作,就具体洽谈事宜尽快形成合作成果,并定期向项目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