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990

盘政办发〔201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八届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现将《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按照省政府和招商局集团整合辽宁港口资源要求,盘锦港现有5万吨级航道和防波堤由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接,为加强航道和防波堤等港口公益性设施建设维护,推进10万吨级航道建设、整合西港区业主码头资源、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公司名称、性质、组建方式


  (一)公司名称。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组建方式。将市鑫诚集团所属盘锦港航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偿划转至市国资委。待公司设立三家子公司后,翻牌成立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出资人、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


  (一)出资人。盘锦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注册资本。


  1.注册资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为1亿元人民币(当前注册资本认缴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先期实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由财政安排资金出资。


  2.出资方式:货币资金或实物资产作价出资。


  (三)经营范围。港口工程建设及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程技术与规划管理,港口工程项目招投标,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港口拖轮、驳运服务,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船舶物资供应,船舶垃圾接收,企业管理信息化服务,保税货物仓储,企业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三、目标定位、职能和业务板块


  (一)目标定位。满足港口产业发展以及腹地企业原材料运输需求,加强航道、防波堤等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统筹业主码头资源,实现统一经营管理;逐步发展成为具有港口融资合作、开发建设、经营服务、疏浚施工和船舶运输等功能的综合性、现代化港航企业。


  (二)公司职能。受市政府授权经营港口国有资产,依法从事港口装卸、仓储等港口生产经营业务。


  1.负责实施航道、防波堤等港口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2.负责30万吨级原油码头的运营;


  3.整合西港区业主码头,实现统一经营管理;


  4.依托西港区优良资产,开展对外合作,对未开发的岸线和岸线后方的土地资源进行统一开发;


  5.拓展港航相关业务,实现公司多元化发展;


  6.负责西港区生产作业的统一调度管理。


  (三)业务板块。公司主要发展5大板块业务,包括港口建设板块、港口生产板块、港口服务板块、港口开发板块、港航拓展板块。


  1.港口建设板块。加快10万吨级航道建设,逐步提升航道通航等级;开展航道、公共港池和防波堤的日常疏浚、维护。


  2.港口生产板块。整合西港区业主码头资源,对业主码头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实现统一调度、统一经营管理,提升生产服务和安全管理水平。


  3.港口服务板块。开展船舶代理、货物代理业务,提供船舶水、电、燃油、物料供应,船舶围油栏、垃圾和洗舱水回收等港口服务。


  4.港口开发板块。盘活西港区已投入的优良资产,对未开发的岸线和岸线后方的土地资源进行统筹开发、统一经营管理。


  5.港航拓展板块。同疏浚和油轮公司合作,引入疏浚船舶和运输船舶,开展航道日常维护性疏浚施工和油品二程倒驳等船舶运输业务。


  四、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步设立公司党委、纪委。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


  (一)党委会成员7人,其中党委书记(兼董事长)1人,党委副书记2人(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1人,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人),其他党委委员4人。


  (二)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国有董事4人,由市国资委委派;职工董事1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长由市国资委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三)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


  (四)经理层成员4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其中1人可由市场化选聘产生),组成经营班子。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除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领导人员)由市委管理。


  五、机构设置、人员薪酬及下设子公司情况


  (一)机构设置。初期公司设立5个部门、19名员工的组织架构,工作人员以现有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择优选拔为主,不足人员经市国资委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补充。待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行政、人事及后勤管理;拟订和修改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党群、综合行政、对外联系等工作。人员安排4人。


  2.资本运营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承担与经营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财务管控、税务策划、资本运作、资金使用管理等职能;负责制定企业投融资计划,开展多渠道投融资工作。人员安排3人。


  3.规划发展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年度计划设定,负责公司实施各项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参与工程项目验收。人员安排4人。


  4.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实施各项工程的组织建设、施工跟踪、过程管理和监督,组织工程项目验收。人员安排4人。


  5.生产业务部。负责开拓市场组织货源,对外洽谈业务、签订港口业务合同,船舶和货物计费、收缴,船舶进出港计划制定、生产组织调度,货物集、疏运输计划和执行,提货手续办理,对货损、货差和顾客投诉意见进行调查、实施改进;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安排4人。


  (二)人员薪酬。公司负责人绩效薪酬按照《盘锦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执行,做到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工作人员薪酬由员工个人、部门及公司的绩效考量,以业绩与贡献度为评价标准。薪酬与绩效直接挂钩,注重结果,实行差异化管理。


  (三)下设子公司情况。待公司开展码头装卸业务后,组建成立专业的码头作业子公司,具体开展码头装卸业务;组建成立港口服务子公司,具体开展船舶代理、货物代理业务,提供船舶水、电、燃油、物料供应,船舶围油栏、垃圾和洗舱水回收等港口服务;组建成立航运子公司,具体开展航道日常维护性疏浚和油品二程倒驳等船舶航运业务。


  六、企业资产监管


  (一)建立资产监管组织体系。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监督管理组织,明确各自职能,加强资产管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建立价值管理和风险管控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深化经济审计工作,加大财务决算审计组织工作力度,推进企业整改管理,健全审计整改机制。


  七、组织保障


  为加快推进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盘锦港航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专项工作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国资、交通运输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及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鑫诚集团相关领导为成员,统筹推进公司组建工作。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事务服务中心胡新春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