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盘锦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04 浏览次数:741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2022年全国高校毕业生首次突破千万人,达1076万人;辽宁省高校毕业生首次突破40万人,达40.6万人。今年回到盘锦的高校毕业生档案9600份,为建市以来最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近年来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0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共27条,要求各市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政策措施》是省政府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要文件,据此我们对近年来盘锦市印发的涉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本着“遵循省里政策体例,融合盘锦原有政策,制定后便于操作落实”的原则,起草了我市2022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初稿,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辽滨经开区管委会意见,经市人社局党组研究,形成了《盘锦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已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主要内容

新政策措施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是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一是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二是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三是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第二部分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一是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二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四是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五是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六是支持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载体。

第三部分是提升就业能力。一是开展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二是培养企业新型学徒。三是给予参保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第四部分是拓展就业渠道。一是开展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二是开发基层就业岗位。三是开展科研助理招聘。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兵员征集。五是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

第五部分是精简优化求职手续。一是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二是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三是提供求职就业便利。四是积极稳妥转递档案。五是完善毕业去向登记。六是推进体检结果互认。

第六部分是强化就业权益保障。一是加强困难毕业生等青年帮扶。二是维护合法就业权益。三是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四是加强教育引导和典型宣传。

三、政策措施中涉及我市自行制定的标准

按照省里政策措施的体例、结构、内容及要求拟稿,省里政策措施中要求普遍执行的内容全部采用,保持与省里政策措施的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省里政策有10项内容,提出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我市制定的标准及依据分别是:

1.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15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对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每年给予其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最低档统筹部分全额补贴。

3.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城乡社区和个体工商户等设立见习岗位,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征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执行,其中城乡社区和事业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见习期为3个月,补贴标准1080元/月。  

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500元、创业指导培训2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

5.高校毕业生首次在盘锦市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成功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6.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租赁场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按照实际租赁期限给予每年不超过5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 

7.对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辽宁省内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低保家庭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等,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等,给予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8.市、县区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孵化平台给予支持,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和公共服务等费用给予补助,按照《关于印发〈盘锦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8]64号)文件执行(大约60万元)。

9.毕业离校三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毕业学年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2022年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盘人社发〔2022〕53号)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至2000元培训补贴。

10.企业新型学徒,按规定给予中级工(四级)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每年6000元、技师(二级)每人每年7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每年8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原文:盘政办发〔2022〕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盘锦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 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