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发改地区〔2021〕1382号)和《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方案》(辽政发〔2022〕6号),我们在充分吸纳国家规划、省方案内容,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等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盘锦市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两次征求县区、经济区,市直有关部门等31家单位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今天会议研究的《方案》送审稿。
同时,参照辽宁省推进“一圈一带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我市拟成立以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盘锦市推进沿海经济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分为三部分,共十一项: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到2024年,盘锦沿海经济带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城市综合实力竞争力明显提升,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与沿海经济带各市协同发展取得实质性突破,成为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及东北和蒙东地区重要的沿海门户城市和东北地区开发开放重要前沿。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提出了提升重点开放平台功能、加快陆海通道枢纽建设、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推进对外经贸合作等4方面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出了引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3方面重点工作。三是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出了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海洋经济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4方面重点工作。四是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出了构建便捷交通网络、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完善能源输配网络和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4方面重点工作。五是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提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和推进要素配置改革等3方面重点工作。六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加强区域对接合作和强化六市协同发展等2方面重点工作。七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出了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和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等3方面重点工作。八是大力保障改善民生,提出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优化公共服务体系等3方面重点工作。九是全力做好项目建设,提出了强化项目谋划包装和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等2方面重点工作。
第三部分是建立实施保障机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工作落实等2方面工作,为推动《方案》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